一、住建厅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型: (一)应主动公开而没有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除以下内容外的其它政府信息(包括有关申请者本人的政府信息)。 1.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①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②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 ③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 ④省住建厅的机构设置、职能和设定依据; ⑤省住建厅行政审批项目; ⑥当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⑦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2.财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①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 ②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③省住建厅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3.人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 ①省住建厅领导成员的履历、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 ②公务员录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的条件、程序及结果; ③省住建厅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情况。 4.其他政府信息: ①行政行为的依据; ②行政行为的程序; ③行政行为的时限; ④救济途径和时限。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个人隐私; 2.商业秘密; 3.国家秘密; 4.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5.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
收费标准: 我厅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检索、复制、邮寄等必要成本费用依照财政部门以及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不再收取其他费用,不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务信息。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厅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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