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RSS订阅 | 简体中文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浏览
 
机构信息 |  人事信息 |  规范性文件 |  规范计划 |  统计信息 |  财政信息 |  行政审批职能 |  工作动态 |  依申请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其他重要政府信息公开 |  行政职权 |  重点领域公开 |  最新文件 |  建议提案办理专题 |  领导讲话 |  行业动态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公开 >> 领导讲话
 
易继红总工程师在《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20-05-18 10:54:46 点击:0


同志们:


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1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物业管理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条例》即将实施,今天召开宣贯很及时、很有必要。大家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掀起大力宣贯《条例》的热潮,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我省物业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性

《条例》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注民生福祉的一项重要立法社会关注度高调整法律关系复杂,先后经过三次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省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对于规范物业服务活动,维护业主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要求。在当前城乡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作为社会建设前沿的物业服务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更加显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功能更加突出。《条例》强化了基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完善了业主自治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推动公众积极参与,形成社会管理的合力,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第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加强物业管理、打造宜居环境,是民生幸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对社会长期关注的诸多问题进行了规定,如业主大会以及业主代表会议的成立、业主权利义务、维修资金使用、物业承接查验、车位车库使用管理、老旧小区物业改造等等。这些规定对于建设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的社区,使更多群众享受良好的物业服务,更好地保障居民权益,共享城市建设的文明成果,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规范物业服务活动、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条例》对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规范行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硬”规定。比如,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在物业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对确需提高收费标准的,规定了严格的条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示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电梯等设施设备的维保情况、公共水电费用情况;明确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标准要求配置业主基本公共活动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等等。这些规定,规范了物业服务活动有利于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良性运转,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聚焦物业管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立足实际,广征意见,将物业服务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提升,并充分吸收外地经验,积极创新、突出重点,制定的条款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主要呈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条例加强了工作统筹,要求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大问题;明确了主管部门责任,要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依法对物业服务质量、招投标、承接查验、物业小区退管、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和使用等物业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下沉了监管职责,赋予街道(乡镇)、社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运行、履职的监督指导职责;积极破解物业小区执法,规定多个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房屋使用、治安秩序、消防、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处理和回复制度,依法及时处理物业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完善了业主自治管理制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是业主自治的核心和关键。针对业主大会成立和开展活动存在启动难、筹备难、决策难、换届难等问题,条例对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公共事项、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换届等作了明确规定。为优化业主大会运作、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还规定业主大会可以设立业主代表会议业主监督委员会。下阶段,我厅将按照《条例》的要求,抓紧制定全省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推进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建立与良性运转,进一步提高广大业主的自我参与、自我管理的自治意识,提升业主自治水平。

(三)进一步破解了物业服务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条例》在物业管理的深度和广度上有了新的突破,对人民群众关心的许多热点、难点问题作了相应规定,有针对性地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面临的现实问题,这是《条例》最为鲜明的特色。《条例》完善了承接查验的内容,鼓励实行住宅物业住房品质分类,将其纳入住宅物业的现场查验内容引入了异议表决方式,规定了适用应急维修的五种紧急情况,积极破解了维修资金使用难题。此外,还创新推出物业保修金制度、明确了小区车位车库管理,加大了老旧小区物业改造支持力度。近期,按照《条例》精神,我厅联合省质监局等6部门出台了《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切实鼓励和规范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三、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

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有法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就会极大的影响或者削弱法的权威和效能。这次会议的任务就是要花大力气,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一)扎实做好《条例》学习宣传教育。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充分利用悬挂条幅张贴标语显示屏播放、宣传手册等,将《条例》宣传入小区、进家门,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条例》的基本内容,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印制宣传材料,向本辖区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等免费发放。市州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条例》宣贯方案、培训计划,并按照方案、计划开展宣传、培训相关活动

(二)全面清理和完善物业规章文件。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现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发现与《条例》不一致的内容要及时按照相关工作程序予以修订;同时,还要组织人员对现有物业管理业务内容和业务流程进行理,发现与《条例》规定不一致的限期给予调整、更新。今天下午,请大家认真研讨《条例》的四个配套政策草稿,房产处要充分听取意见,争取12月底前全部出台。各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及我厅印发的配套政策精神,因地制宜制定完善相关实施细则,提高《条例》实施的可操作性。

(三)推行物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我厅应当组建全省统一的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平台,记录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并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目前,我厅正在建立全省房地产监管平台,物业信用信息平台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板块,预计明年6月将会上线运行请各市州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将物业服务企业的有关信息纳入监管平台。我们通过房地产监管平台这一载体,积极推动全省物业行业诚信建设,着力营造诚信守法、诚实经营的行业发展环境和氛围。

(四)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管。我省物业行业正处在一个快速发展时期,要大力抓好物业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工作。各地要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严格查处物业服务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完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准入和退出制度,鼓励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逐步淘汰服务水平低、社会形象差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开发商的遗留问题要高度重视、坚决责令整改;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处理;对业主的违规行为,要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加大查处力度。

同志们,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是关系民生的大事,希望大家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文明执法、服务人民,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首页 |政府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查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