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办函〔2014〕23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省县以上城镇“两供两治”工程进度调度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长沙市、湘潭市、岳阳市水务局: 为全面了解掌握全省“两供两治”工程建设进度,根据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省重点工程、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工程等考核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全省县以上城镇“两供两治”工程进度调度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度内容 (一)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每月报送2个指标完成情况:新增城镇管输天然气用户数和县以上城镇污水治理率。 年底报送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率(每月数据由我厅根据《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测算)。 30个市县供水厂出厂水水质全面提升完成情况由我厅另行组织检测认定。 以上指标需报送各市州总体情况及市、县具体情况。 (二)“两供两治”工程建设进度 纳入全省“两供两治”实施方案的供水水质全面提升工程、管输天然气供气设施建设工程、污水治理工程和垃圾治理工程(项目清单将另行反馈至各市州信息报送联络员)的建设进度情况。 以上项目均需报送各市州建设项目总体情况及市、县具体项目情况。 二、报送程序 各县市主管部门向所在市州主管部门报送本地指标完成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 市州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汇总统计市本级及所辖县市情况,分行业将市本级汇总统计表及市县明细表(附表1-9)一并报送至我厅城建处。其中,附表1-2为供水报表,附表3-4为供气报表,附表5-7为污水治理报表,附表8-9为垃圾治理报表。 三、时间要求 按月报送,每月10日前报上月情况(遇节假日顺延3天)。 每年6月、12月报表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并加盖市州主管部门公章。其余月份执行快报制度,报送电子版即可。 四、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两供两治”工程进度调度及信息报送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两供两治”设施建设工作,已将其纳入为民办实事、省重点工程、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工程及政府绩效等专项考核。省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对信息报送及各市州实事工作进展实行全过程综合考评。信息报送工作直接反映各市州、县市工作进度,请各市州、县市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 (二)安排专人负责。请各市州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将人员名单于5月5日前报我厅城建处。我厅将定期组织各市州信息报送联络人开展培训座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加强统筹协调。请各市州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地区所辖县市的统筹协调,加强数据的审核分析,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 《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建明电〔2014〕6号)有关供水、供气、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的信息报送时间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 熊丽娟 0731—88950071 18007311798 附件:1.湖南省县以上城镇“两供两治”工程调度表(供水)(一) 2.湖南省县以上城镇“两供两治”工程调度表(供水)(二) 3.湖南省县以上城镇“两供两治”工程调度表(供气)(一) 4.湖南省县以上城镇“两供两治”工程调度表(供气)(二) 5.湖南省县以上城镇“两供两治”工程调度表(污水治理)(一) 6.湖南省县以上城镇“两供两治”工程调度表(污水治理)(二) 7.湖南省县以上城镇“两供两治”工程调度表(污水治理)(三) 8.湖南省县以上城镇“两供两治”工程调度表(垃圾治理)(一) 9.湖南省县以上城镇“两供两治”工程调度表(垃圾治理)(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 附件1-9.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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