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有不良行为者,必须认真调查核实其违法违规事实,严格履行告知、申诉、确认等法定程序。一旦确认必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作出不良行为记录,严禁以不良行为记录代替行政处罚。二是明确界定了负责收集整理并上报不良行为记录资料的责任单位、时间和程序。三是报表填报必须及时、完整、清楚、真实,对不按时、按要求上报和虚报、瞒报、不报的,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